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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7日,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树义赴京开会,正式被任命为《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立法小组组长,这标志着《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从专家课题研究,正式进入国家立法阶段。王同时也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,2006年受环境保护部委托,参与立法课题研究工作,就在赴京的前一天,王树义在办公室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,并首次对媒体公开专家稿。目前,《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草案集中在建立“污染土壤档案制度”和“污染土壤管制区和整治区”,还规范了土壤整治和再利用的相关要求。王亦再次呼吁,土壤污染立法已“时不我待”,保证公民知情权,修复行业规范也亟待确立。
土壤立法:下一届人大期间出台《21世纪》:《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目前大概的进程如何?王树义:我从2006年开始,受环保部委托,参与立法课题研究工作。2010年专家意见稿完成。(从立法角度来说)我们工作还没有开始,而新阶段现在开始,前几天环保部和生态司通知我去,邀请我们研究土壤污染法立法起草工作,研究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安排。每个法律都有专家稿,按程序上讲,现在才叫做正式进入立法阶段。所涉及的部门有国土资源部、环保部、水利部等八九个部,不能搞单部门立法,因为土壤涉及的问题比较多,立法设计的部委也比较多。相关部委应当要联合起来,共同组织人员参与。《21世纪》:我们以前对土地管理似乎也有一些法律?王树义:对土壤,重庆、北京等地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文件,但没有国家立法。针对土地,我们有《土地管理法》,但土地和土壤不是一个概念。土壤不能等同于土地,是肥沃的能长庄稼的土层,附在地球表面的肥沃的可以长出植物的土层,目前土壤并没有作为一种环境要素,环保法中,包括了14种要素,但没有提土壤。《21世纪》:我们关注到您在两年前就说自己是“巴不得明年就出来”,能估计下正式出台时间吗?王树义:应该会在下一届人大期间出来,因为时不我待了。但是完成立法调研等,如果是这部法律比较好的起草,至少需要四年,也就是到下一个四年。这个我们要尊重科学,先联合起来要建立一个机构,找出问题、拿出方案,这些都有一个过程。现在确实有一个批示了,引起了政府高层的密切关注。现在从上面得到的消息叫“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立法”,就是说,过去在做,现在进度要放快,不能拖,能尽快则尽快。
公众知情权:建立土壤污染档案《21世纪》:专家稿中有提到公民的知情权,那么中国土壤污染的数据,何时有望公布?王树义:我们只知道,这个数据一定要公布,但何时公布,以什么方式公布,我们尚不能知晓。有些关于土壤数据保密的说法比较幼稚,是还没到要公开的时候,我得到的情况是,领导层都非常慎重,这不是小事情,是慎而又慎,我得到的是按照法律上当然要公开,除了涉及到领土等方面安全的,其他都应该公开。不应该成为秘密。这是我们的知情权,每个公民都有,但这是在国家对这个问题整个数据完成,然后公开的情况下。新法必须要提到信息公开和知情权这一块。《21世纪》:近6年的土壤立法研究,有哪些发现?王树义:中国土壤污染问题已经很严重。我们保护耕地是国家基本国策,确保我们粮食安全的18亿亩耕地,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能破。但是现在了解到的情况,确保我们粮食安全的18亿亩农田当中有些土地已经出现污染,涉及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,而且我们知道的,很多地方的土壤污染问题是比较严重的,可能危及到土壤里面生长出来变成食品的一些农作物,危及到非常严肃的食品安全问题。我吸了22年烟都戒了,因为发现烟叶对毒土壤中的重金属吸附能力极强,很多烟都不敢抽了。《21世纪》:这部法律中会有哪些针对性条例?王树义:专家意见稿中,有专门提到给污染的土壤建立“污染档案”,保障公民对土壤环境的知情权;另外,建立土壤污染控制区,确定什么样的土地适合种植,什么样的适合居住或者作仓库。
行业规范:谁污染 谁修复《21世纪》:目前,很多人提出整个土壤修复行业很混乱。王树义:土壤治理修复,谁来治?修复的责任主体、修复的程序、修复的方法、修复的验收,目前整个行业尚无规范标准,必然导致行业有失规范。《21世纪》:修复比较合理的模式是什么呢?王树义:首先要按修复的责任来回答,按照环境保护法,“谁污染,谁治理;谁破坏,谁修复”,从这个原则出发,俗话说,“冤有头,债有主”,谁造成的污染,谁来修复,修复的责任主体是比较好确定的。《21世纪》:但现实问题是,历史遗留问题,或者是现在找不到主的,那这个是怎么处理呢?王树义:找不到主的,政府来兜底,政府应当承担修复的责任,修复以后,但是若我们的法律立法这样规定的话,容易导致一个不好的趋向,今后把不好工厂或者企业把环境污染得一塌糊涂,然后一走了之,都是企业污染、政府买单,这个怎么得了呢,这个仅仅是对历史遗留状况的一个办法。现在呢,既然是通过立法规范起来,通过加强监管就不会再出现这些问题。
操作性:国家强制实施《21世纪》:怎么加强监管?现在各界政府历来在强调招商引资,这届政府招商,然后下一届或者下下届政府可能就面临治理问题?王树义:这是说的正是过去的情况,这是过去确实存在的问题。正是我们没有这个方面的法规,所以导致了每届政府为了追求自己的政绩,大量地招商引资,其实,这个招商引资,带来的负的成品和作用,就是这些引进来的企业,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,利用中国廉价的资源,利用中国的环境监管的放松,而获取利润,给中国留下了一堆环境问题。《21世纪》:那现在我们从哪些方面来规范、引导呢?王树义:监管!过去环境监管的放松,监管最重要的就是加强政府的监管上去,把落实环境问题,加到政府政绩上去,你看他还赖不赖得了?这个是在今年修订的《环保法》中有提到的,这个不是土壤污染防止法所要解决的问题。《21世纪》:我看到草案中,提到的建立土壤档案以及土壤污染管制区,你觉得在现阶段的可操作性如何?王树义:现阶段做到这些是没有问题的,法律是你没想到去规定它,法的要素,是由国家强制机器来保证实施的,你不执行,有手段强迫你执行的。权利可以放弃,但义务你必须履行,法律责任,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而引起的不良后果。《21世纪》:你之前提过这部防治法,以治为主。目前也有不少专家提到防比治更重要。王树义:我的草案是以治为主。对于土壤污染的“防”,这涉及到很多方面,应该由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来落实。比如在对企业的排污等方面的规定,太多了,一部土壤法规定不了。关于法和治的观点,我们一直在摇摆,进入立法阶段后,思路可能会有大变化。现在有三种思路,国外有专门的土壤修复法,只解决已经污染的土壤的问题;另外一种,则是也管防的问题。这部关于防的规定,很多跟其他大气污染防止法等重合;我们不能全部规定。所以我落实到治;第三种是土壤保护法。防和治肯定都有的,其他还在研究。